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统一战线工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等优势,大力支持教育系统基层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及党外知识分子投身凝聚力建设行动,深入挖掘、总结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凝聚力建设行动在全省教育系统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在全省统一战线开展凝聚力建设行动的工作意见》(豫统[201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凝聚力建设行动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和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的对象为:在全省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工作的党外人士和教育系统统战干部;表彰名额为300名,其中教育系统统战干部控制在15%左右。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本次评选表彰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业绩条件
参加评选表彰的人员应在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以来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单一或综合突出业绩:
1.积极参与创新驱动战略。在承担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创建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投身“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自觉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在高校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主动参加扶贫、助教工作。在科技扶贫、智力扶贫、支援贫困地区或农村地区教育事业、驻村定点扶贫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4.着力落实定向服务制度。在全省高校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开展定向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
5.认真处理民族宗教事务。在教育援疆、民族团结教育、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6.全力推动统战事业发展。能够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在全省统一战线开展凝聚力建设行动的工作意见》要求,统筹谋划,积极作为,充分调动党外人士围绕中心并在全省统一战线凝聚力建设行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推荐和评选表彰办法
全省教育系统凝聚力建设行动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采取单位推荐、集中评审的办法。原则上,郑州大学推荐人选不超过8名,河南大学推荐人选不超过5名,其他本科高校和各省辖市教育局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各省直管县教育局、各专科高校、厅直各单位(学校)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领域和管理专家集中评审,研究确定全省教育系统凝聚力建设行动先进个人;经厅领导研究同意后,公布表彰名单,颁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凝聚力建设行动先进个人”荣誉证书;特别优秀者推荐到省委统战部表彰。
四、材料填写和报送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挖掘、总结本区域、本单位在全省凝聚力建设行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填写《河南省教育系统凝聚力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含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章,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统战处。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联系人:朱庆军、董琳,办公地点: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E600房间,联系电话:0371-69691273。
附件:河南省教育系统凝聚力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